浙江柚香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黄文芳医生不存在合作关系的澄清声明
声明人: 浙江柚香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声明时间: 2026年4月13日
近期,我司关注到“信号新闻”等网络媒体报道称,某百度平台“心血管内科黄文芳”认证账号(认证单位为“阳山县人民医院”,认证职称为“主治医师”)发布了涉及我司“宋柚”产品(原“宋柚汁”)能够“帮助糖尿病患者控制血糖”“减肥降糖”等内容的宣传文章,并将该宣传内容与我司进行关联,引发公众误解。为澄清事实、维护我司合法权益及消费者知情权,我司现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司与黄文芳医生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合作关系
经我司全面自查,我司从未与黄文芳医生本人或其所在单位阳山县人民医院签署任何形式的合作协议,从未委托黄文芳医生以任何名义为我司产品进行商业推广、宣传,也从未向黄文芳医生或其关联方支付任何形式的广告费、推广费、合作费用或稿酬。黄文芳医生在任何网络平台发布的涉及我司产品的言论,均系其个人行为,与我司无关。
二、我司从未授权任何人员就产品功效进行医疗宣称
我司作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始终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我司从未授权任何员工、第三方机构或个人,以任何形式宣称我司产品具有“降血糖”“控制血糖”“治疗糖尿病”等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规定,食品广告的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任何宣称普通食品具有降糖等医疗功效的行为,均涉嫌违反上述法律规定。
三、我司对上述不实宣传行为已采取必要措施
我司已就上述情况向相关网络平台发起侵权投诉,要求平台对涉及不实宣传的内容进行下架处理。我司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主体法律责任的全部权利。
四、呼吁媒体依法依规报道,勿以不实信息误导公众
我司欢迎社会各界依法对我司产品及经营行为进行监督。但部分媒体将未经核实的第三方言论与我司进行不当关联报道,已对我司商誉造成不良影响。我司郑重提醒:媒体在报道时应当恪守《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五条关于新闻报道合理核实义务的规定,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使用侮辱性言辞贬损他人名誉,更不得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将第三方个人言论归责于我司。
特此声明。
浙江柚香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13日